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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的简章

潍坊银行招聘信息 潍坊银行 2020-11-11 23:39:59 人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派遣到安丘市人民武装部担任专职民兵教练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民兵教练员2名,主要负责基干民兵轮训备勤的训练教学、日常管理、服务保障以及训练基地日常维护、学生军训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安丘市户籍退役士兵;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人民武装工作;

4.身体健康、政治合格,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5.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5至30周岁。在部队服役期间有副班长以上任职经历的;参加过全国或全军范围大阅兵、有立功受奖记录的;被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参加过师以上单位组织的军事训练比武或业务培训的;是中共党员的;符合上述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已经与其他劳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及有其它不适合武装性质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丘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商场路447号),联系电话:4221055421784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首次审查从2020年11月16开始至22日止。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或任职证明)、党组织关系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等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到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领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下轮考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2.考试采取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和备课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训能力(满分100分):采取“四会”教学方式,为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示范教学和在部队从事专业的组训2项内容,时长各约8分钟。每项内容分数各100分,按照50%、5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组训能力最后得分。

(2)基础体能(满分100分):包括体型、3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引体向上5项内容,按照新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进行评判。体型、3000米跑、仰卧起坐科目分别按照各占2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体能考核最后得分。

(3)办公能力(满分100分):包括基本电脑操作使用、教案编写、简单的公文写作3项内容。每项内容分数各为100分,按照30%、30%、4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最后得分。

应聘者最终成绩按面试20%、组训能力40%、基础体能20%、备课能力20%折算,计百分制及“加分条件”得分五部分组成。(加分条件:服役期间荣立过个人二等功的,每次加5分;个人三等功的,每次加3分;被团以上单位评为“优秀班长”或“优秀四会教练员”的,每次加2分)。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参加体检与政治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要求执行,费用由人武部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复审。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虹桥人力服务有限公司(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虹桥人力服务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市人武部(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和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虹桥人力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按每人每月2500元左右发放生活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包括: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500元左右,按有关规定缴纳5项社会保险,统一发放服装。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参聘人员个人原因联络不上所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42178460536—4220309

安丘市虹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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