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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安丘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关于2021年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1-01-08 23:52:29 人阅读

(一)招聘对象

1.我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目前仍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

2.我市符合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要求已选择灵活就业,本次自愿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求;

3.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2019年8月1日后,所在单位正常经营(包括改制后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自动离岗或主动辞职的。

2、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3、选择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放弃政府安置的工作岗位选择自谋职业的。

4、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的。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持有本人报名材料及受托人的有效证件。

(二)报名地点。全市设14处报名点,各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各设一处。应聘人员根据户籍地就近选择报名点。

1.兴安街道:兴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人民路347号,原审计局一楼),联系电话:4235097,联系人:孙湘江。

2.新安街道:新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城中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潍徐北路558号),联系电话:15376687831,联系人:刘希才。

3.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幸福里社区服务大厅(明德学校西门对面),联系电话:0536—4189922,联系人:李奎智。

4.辉渠镇:辉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院内),联系电话:0536—4661050,联系人:程金强、李成真。

5.景芝镇:景芝镇景城社区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葛家庄村委南邻),联系电话:0536—4611006,联系人:鞠秀芹、孟凡良。

6.金冢子镇:金冢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金冢子镇党委院内为民服务大厅)。电话0536—4795383、6832987,13793651932,联系人:李桂花。

7.经济开发区:安丘经济开发区青云湖社区服务大厅,市北区拥翠街西首(市监察委对面),联系电话:0536-4186116,联系人:刘振平。

8.石埠子镇:石埠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二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15762635635,联系人:赵文。

9.大盛镇:大盛镇党委一楼大厅东厅(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0536—4681001,联系人:王长军。

10.石堆镇:石堆镇便民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36—4186761,联系人:潘文明。

11.官庄镇:官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官庄镇为民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36-5127889、17633010389(微信同号),联系人:范新政。

12.郚山镇:郚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郚山镇滨河社区院内敬老院二楼207室),联系电话:13563642716,联系人:刘国旗。

13.柘山镇:柘山镇便民服务中心(柘山镇党委东侧老子社区一楼),联系电话:0536—4892609,联系人:孔令臣。

14.凌河街道:凌河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供电所对面),联系电话:18863043868,联系人:李臣英。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填写《2020年安丘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此表可登陆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面)(http://www.anqiu.gov.cn/),也可到各报名点现场领取。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①本人的身份证,②户口本,③退伍证,④士兵服役档案,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⑥《下岗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⑦《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奖励登记表》和《立功证书》;参战退役士兵提供《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参试退役士兵提供《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伤残退役士兵提供《残疾军人证》。

以上证件,应聘人员要确保真实有效,经审核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个人提前备好a4纸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2021年1月10日-18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人员成立审核组,负责报名资格审核认定,确保招聘人员符合规定条件。

计分标准与分值公布

(一)兵龄计分。按服役年限计算,每服役满1年计2分。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计1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服役年限起止时间分别以《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

(二)年龄计分。按周岁年龄计算,每岁计1分。时间截止2021年2月1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三)加分项。参战、参试、伤残军人各计5分;荣立一等功的计8分,荣立二等功的计5分,荣立三等功的计3分,以上立功计分只计一次最高荣誉分,不累计加分。

(四)分值公布。综合分值由兵龄、年龄和加分项三者的计分相加产生,按照综合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经审核组审核通过后,2021年1月18日-22日,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岗位开发计划、选岗方案。

岗位选择

按照综合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招聘人员依次自主选岗。对分值并列的,兵龄长者先选,兵龄计算到月;若再次出现分值并列的,年龄长者先选,年龄计算到日。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补贴及社保待遇

(一)薪酬补贴。此次招聘人员薪酬补贴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指导意见(试行)》执行。自本次招聘合同签订之日起,工作每满1年,每月岗位补贴增加20元;每1年军龄,每月增加20元。退出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此项待遇。

(二)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大额和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工单位从本人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

岗位管理

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用工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补贴发放和日常管理考核。

(一)严格岗位培训。对聘用人员,各用工单位要做好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专业技能等岗前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的安排上岗。

(二)严格合同管理。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按时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发放补贴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严格考核管理。各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对聘用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事假天数由用工单位批准,事假期间无补贴薪酬。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如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四)严格补贴发放。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由市财政专款拨付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按月发放。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下载:000dqb

附件12020年公益岗报名表.xls

附件22020年公益岗报名材料清单.xls

原标题:中共安丘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关于2021年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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