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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招聘教师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5-10 08:07:44 人阅读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查询。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后,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报到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和体检阶段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附件:

1.2024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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